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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投资者服务热线专栏之十九
2008-10-07 09:12:50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1.问:上市公司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发布业绩预告?
  答:《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1号———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规定以下情况需要进行业绩预告:
  (1)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12个月)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
  (2)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经财务核算或初步审计确认,公司该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
  (3)其他本所认为应披露的情形。
  2.问:可转债的交易规则是怎样的? 
  答:(1)交易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实行T+0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委托、交易、托管、转托管、行情揭示参照A股办理。 
  (2)交易报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面值100元为一报价单位,价格升降单位为0.01元。以面值1000元为1手,以1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万手(含1万手)。
  (3)交易清算: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行T+1交收,投资者与券商在成交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办理交割手续。 
  3.问:国安债1(115002)是公司债还是可转债?具体收费标准是如何设定的?
  答:国安债1(115002)是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之后的纯债券部分,按照公司债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公司债券的收费标准按照本所《关于调整固定收益类产品上市和交易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金额,投资者可登陆本所网站(www.szse.cn)———“收费明细表”页面查阅。
  4.问:新股的抽签中签号是怎样产生的?
  答:根据《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规定: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摇号抽签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
  5.问:长期停牌的股票能否进行大宗交易?
  答:不能。
  6.问:如何办理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份的协议转让过户登记业务?
  答:转让双方需先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办理股份转让确认,再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转让双方应向深交所申请确认其股份转让合规性,并提交以下文件:(1)股份转让确认申请表;(2)股份转让协议正本;(3)股份转让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4)股份转让双方的证券账户卡;(5)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拟转让股份的持有证明文件;(6)深交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取得深交所对股份转让的确认文件后,股份转让双方应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文件:(1)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申请表;(2)股份转让协议正本;(3)深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4)股份转让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5)股份转让双方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6)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具体规定请参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登记与存管”栏目下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业务办理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和“业务规则———深圳市场———登记与存管”栏目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业务办理须知》。
  7.问:司法机关如何办理深交所上市公司的司法裁决股份过户登记业务?
  答:司法机关持相关的生效法律文书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法律部申请办理,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755-25946026/25938032。
  提交材料包括:(1)协助执行通知书;(2)执行裁定书;(3)判决书、调解书等实体法律文书;(4)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证件;(5)股权变更依法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提供见报的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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