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同一证券帐户是否可以进行多次放弃认购申报?
是否可以将申报的放弃认购撤消?答:
对同一证券帐户,证券公司可以多次申报放弃认购数量。对已申报放弃认购的,证券公司也可以撤消,具体办法是将放弃认购数量填写为负值后重新申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该证券帐户每次申报数量合计后作为最终放弃认购数量。
例如:×投资者中签1000股××股票,每股发行价10元。新股缴款日其资金帐户余额为7155元,可认购新股715股,放弃认购285股,证券公司据此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报放弃认购285股。后该投资者又补进资金2000元,可再认购200股,据此证券公司再次申报,放弃认购数量为-200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两次申报合计后,该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数量为85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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