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原始股传销案开庭 被告非法经营1500万
2008年04月16日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李剑英)以传销方式推销“原始股”作为一种新的金融犯罪形式,在我国一些地区频频出现。昨天,北京首例涉嫌传销“原始股”案在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昨天上午9时,王永伟、侯艳梅被带入法庭,因美中融公司也被指控,股东赵利华坐在诉讼代表人的位置上。王永伟曾是“亿霖木业”成员之一,退出亿霖后另寻生财之道。
根据检方指控,美中融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在北京注册成立后,王永伟、侯艳梅通过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员工,采取将员工分级管理,以“倒金字塔”模式进行利益分配的方式,未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转让未上市的股权。截至案发,美中融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先后向320人介绍转让股权共计300余万股,非法经营金额合计人民币1500万余元。
检方认为,被告单位美中融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未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擅自代理经营证券业务,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王永伟、侯艳梅具体策划组织进行非法经营证券活动,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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