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经纪人协作网's Archiver

zqjjr 发表于 2008-4-28 15:30

居间人想成立经纪行的可能性!

因为新的证券监督管理条例,其中有一点提到了证券公司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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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v)X"a-~V “[b][color=#ff0000]第三十八条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可以委托证券公司以外的人员作为证券经纪人,代理其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证券经纪人应当具有证券从业资格。[/color][/b]”6x |dhf[V

4cT4rLW U m&KT 你觉得这样的可行性如何啊?

zqjjr 发表于 2008-4-28 15:30

请大家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坏坏坏 发表于 2008-4-28 17:17

我也想知道

马站 发表于 2008-4-28 17:46

有一点苗头了也是好的么

国电南自 发表于 2008-5-5 15:20

不可能。

wang10668 发表于 2008-5-7 08:35

探讨成立经纪人城市联盟的q-q群54345584

大通小肖 发表于 2008-5-7 22:14

居间人可以成为经纪人

完全可以,但要有证券从业资格!但成为经纪人后,提成比例好象少了!

银子 发表于 2008-5-15 23:48

依三十八条,我理解,不能:w5h%B"B.w
三十八条明确是证券公司与经纪人的关系,而非证券公司与经纪行的关系,即使经纪行成立,证券公司也没有法律依据与其签经纪合约;d Z1\2x S }8Mo
Y4B%Q@ PvCk%S
经纪行与证券公司的合作应是避开三十八条的合作slnS ]@'s G4x-i0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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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该条款的实施,明确了证券公司签约人员与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为证券经纪人协作俱乐部的目标会员

jewel 发表于 2008-5-17 00:56

不可能

满堂红 发表于 2008-5-28 21:39

凡事有政策就会有对策,我相信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事!两年后自见分晓!

yoyo12 发表于 2008-6-20 18:45

期待这个行业有个好的发展,监管层多听听我们的声音,少出点不合理的制度

xwjsky02 发表于 2008-6-27 11:44

这也是以后的发展方向,我很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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