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券商将建举报制
---------------------------------------------2008年05月15日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要求证券公司建立违规举报制度,确保工作人员有途径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并设立合规总监。
根据新规,证券公司应当制定和执行覆盖公司所有业务、部门和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合规管理制度,有效地防范和应对合规风险。
新规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建立违规举报制度,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有途径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并充分保护举报人。
根据新规,证券公司应当设立合规总监。合规总监是公司的合规负责人,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合规总监不得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务,不得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
合规总监应从事证券工作5年以上,并且通过有关专业考试或者具有8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或者在证券监管机构的专业监管岗位任职8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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