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翁们的俱乐部--国外私募基金发展概况
私募基金源于最早的私人银行业务。随后其服务对象日益扩大、功能日益完善。目前,全球的私募基金总量超过了10万亿美元,成为重要的金融服务内容之一。如国际上著名的投资大师沃伦·巴菲特设立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索罗斯管理的量子基金等等,都属于私募基金。
国际上开展私募基金的机构很多,包括私人银行、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资顾问公司等。特别是随着国际上金融混业的发展,几乎所有的国际知名的金融控股公司(集团)都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从国际发展的趋势看,私募基金的开展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各类金融机构多是通过设立单独的资产管理公司的形式来开展这一业务。如美林(证券业)、信安(保险业)、汇丰(银行业)、瑞士信贷(金融控股)都是通过新设或是并购资产管理公司来开展和扩大其资产管理业务的。
二是机构客户与个人客户并重。早期的私募基金大多针对个人客户,但近些年来机构客户的比重在逐步增加。
三是投资对象日益基金化。私募基金的运作方式虽然与基金不同,但它的投资对象可以是公募基金,因而资产管理机构往往针对托管资金的特性(如抗风险能力、托管期限、收益水平和流动性要求)设计一些新的基金,这样可以更为主动地满足客户不同的投资要求。
私募基金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其对象必须的是成熟的合格的投资者,因为只有这样的投资者,才能适合投资于私募基金,才能承受私募基金的风险。
由于私募基金募集的主要对象是机构投资者,且这些投资将被长期持有,所以相对而言,政府对它的监管相对较松,但并非放任自流。以美国为例。在美国,对冲基金是最主要的私募基金形式,属于投资风险最大、法律监管最松的一种基金,但美国证券法对参与对冲基金的投资者有非常严格的限制:如以个人名义参加,最近两年里个人年收入至少在20万美元以上;如以家庭名义参加,夫妇俩最近两年的收入至少在30万美元以上;如以机构名义参加,净资产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有人说,对冲基金是美国大富翁们的俱乐部。在1996年之前,有关法规还对对冲基金参与者的总人数实行严格限制,规定总数不得超过100人。1996年,根据美国通过的一项新的金融管理规定,对冲基金的一些严格限制被取消了,参与者由100人扩大到了500人,参与者的条件是个人必须拥有价值5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证券。
萧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