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资 讯  |  证券经纪人 | 家 园  |  博 客  |  问 吧  |  杂 志  |  相 册  |  实 名  |  工 具  |  学 习  |  问 吧  |  培 训  |  求 职  |  招 聘  |  报 告  |  券 商  |  聚 会  |  群 组 |
中国证券经纪人协作网
发新话题
打印

开放式基金赎回有限制吗

本主题由 zqjjr 于 2008-5-11 01:53 移动

开放式基金赎回有限制吗

冬子:  

你好!  

近期开放式基金在许多金融网点都有售,我听了代销人员的宣讲,也很想买一点。我听说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不同,是可以自由赎回的。这里我想通过你搞明白:开放式基金赎回没有任何限制吗?如有的话,又是如何规定的?  

重庆 李先生  

李先生:  

你好!  

开放式基金是和封闭式基金相对而言的。封闭式基金的资本额是确定的,不允许投资者随时赎回其投资,投资者只能在流通市场转让其所持有的基金单位而兑现。而开放式基金,是指设立基金时,发行的基金单位总数不固定,可以根据经营策略的实际需要连续发行,投资人可以随时申购基金单位,也可以随时要求基金管理人赎回其基金单位,申购或赎回基金单位的价格按基金的净资产值计算。由此可见,自由赎回是开放式基金最基本的要求。  

新公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工作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五十三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时支付赎回款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二)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三)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因而有关赎回的问题,除法律规定外,投资者还应注意基金合同中的约定。  

现实中,开放式基金赎回方面的限制,主要是对巨额赎回的限制。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的规定,开放式基金单个开放日中,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将被视为巨额赎回。巨额赎回申请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以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也就是说,基金经理根据情况可以给予赎回,也可以拒绝这部分的赎回,被拒绝赎回的部分可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并以该开放日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当然,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基金投资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及其他相关媒体上公告。通知和公告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证券交易日。(冬 子)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