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查不出来就是犯罪”
许贵元
“目前我国大部分贪污腐败的案件,都是以损害公有资产为主要特征的。审计不但要揭露问题,而且要督促整改,对那些大量侵吞国家资财的经济犯罪案件,审计人员查不出来,就是对人民的犯罪”。这是国家审计署署长李金华在审计署2007年度集中培训班开班仪式上讲的一席话。
李金华的寥寥数语,一针见血,掷地有声,意味深长,令人深思。因为我国是一个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国有资产的数额比较大。同时,由于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型期,加之法制不够健全,就容易出现“权力寻租”的问题。利用职权和以工作之便,侵吞国家资财,为自己和他人谋私利,是一种典型的腐败现象。近几年在查处的各类重大案件中,经济犯罪案件占有很大比重,从一个小镇长、到县委书记、县长、再到省部级,也包括更大的高官,贪污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的司空见惯,有的还携带巨款逃往国外,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对此,广大人民群众对形形色色的腐败现象早已深恶痛绝。
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一直面临着艰巨性和复杂性。主要是一些掌权的官员和部门的“权力寻租”,是一种典型的腐败逆流,严重冲击着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以公平公正、民主法制、和谐稳定为特征的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创建。
“权力寻租”的主要特点是侵吞国家资产。这种现象在全国各地都程度不同地存在,查处的不过是少部分,因为有许多是属于“隐型”的,还没有被查出来。换句话说,查处隐型的腐败,难度更大。但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突破口,必须依靠综合力量,形成强大的“组合拳”,齐心协力瞄准“权力寻租”,重点查处经济领域里的犯罪案件。
李金华讲的一席话,不仅仅是对审计人员的要求和训示。查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光靠审计部门的“单枪匹马”是远远不够的,审计部门存在疲劳和力不从心、鞭长莫及的情况,是一个不可否认的客观现实。
反腐败必须依靠人民战争,必须依靠党的坚强领导,必须自上而下,同心同德、众志成城,形成强大的政治攻势。当然,审计部门的审计作用不可低估。要继续狠抓关键点,重在揭露问题、查处重大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尤其是重大经济犯罪线索。切不可查出来了写个“审计报告”,公布个“审计结果”,就算了事了。发挥好督促职能作用也很必要。有关部门要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据审计部门查出的问题,依法履行司法程序,该立案的就立案,该查处的就查处。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彰显民主法制建设的透明度,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