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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信托高管案开庭

金信信托高管案开庭

六人涉案,总共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4.6亿元。其中,金信信托原董事长葛政个人涉及资金50多亿元


[2008-01-03

《财经》记者 郭琼 于宁

《财经》网络版   


     《财经》近日获悉,金信信托高管案日前在浙江金华开庭审理。此案共涉及六人,分为两个案子处理。

  2007年12月12日,葛政案在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金信信托原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葛政,副总裁朱琪,财务总监朱新民三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提起公诉,共涉及职务侵占资金439万元。此外,葛政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此前,金信信托原副总裁方正、朱江平和黄昕案,已于2007年9月一审开庭,三人涉嫌罪名均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目前,上述两个案子共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4.6亿元,其中葛政个人涉及资金50多亿元。

  据法律界人士分析,职务侵占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都不高。按前述涉案金额,职务侵占罪量刑幅度为5年—15年,非法吸存罪为3年—10年。就此,葛政两罪并罚,判刑约在8年—15年之间。

  目前,两案尚未宣判。知情人士表示,“如果没有新的情况,一审将不会再次开庭,结案应该不会拖太久。”

  除了上述金信信托高管涉罪,该案还牵涉出数位政府官员,包括原金华市副市长、财政局局长卢福禄,原中国人民银行金华中心支行行长、后任浙江省农信联社副主任的周才康,以及金华国税局干部曹云录。

  卢福禄(正厅级)作为此案涉及的最高级别官员,由金信委托理财违纪调查引出,经调查后发现另有其他受贿犯罪事实。最终,卢福禄获刑11年。曹云录是科级干部,于2007年上半年因受贿罪被起诉,案值是一辆十几万元的汽车,其一审获刑十年。曹云录二审上诉后,因其有重大立功表现,金华市中院改判七年有期徒刑。周才康系副厅级干部,于2006年5月被浙江省纪委“双规”。此案于2007年由宁波市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宁波中院已进行了一审开庭。

  金信信托曾被称为“浙江第一猛庄”,因资金链断裂于2005年12月30日被停业整顿。金信信托倚靠向个人发行信托产品,筹集资金投入证券市场,曾经参与多只股票的二级市场炒作,出现大量的投资亏损,为维持资金运转不断发行新的信托产品以借新还旧,同时还向数家银行拆解资金约十亿元,被停业整顿的时候亏损高达5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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