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经纪人协作网» 券商消息 » 法规案例 » 维权!!要注意方法!!在论坛发贴就能维权?
金牛财富
实名会员
总监
查看详细资料
TOP
原帖由 银子 于 2008-1-24 12:56 发表 如果是员工,收取员工保证金是不合劳动法的 所以,你们有必要就5,10,15,还是20争拗吗
简单何必繁琐
初级经纪人
理财投资顾问
原帖由 银子 于 2008-1-24 09:29 发表 收取保证金 是否有法律依据?
原帖由 简单 于 2008-1-26 13:54 发表 没有。
顾照华
管理员
站长
查看个人网站
原帖由 zqjjr 于 2008-1-28 00:01 发表 经纪人的维权一定要走的途径。
原帖由 fang2280 于 2008-1-24 12:56 发表 都一样的 中国法制没有权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