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公司参与金融期货的业务模式探讨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6-07-25 21:50:35 / 天气: 晴朗 / 心情: 高兴 / 个人分类:股指期货

我国证券公司参与金融期货的业务模式探讨
期货日报 2006-07-05
广发期货公司肖成博士李庆峰博士

一、证券公司参与金融期货的模式结构与分类

证券公司参与金融期货的业务模式,是对证券公司参与金融期货业务类型及其整体特征的概括和界定。大体上,我们对证券公司参与金融期货业务模式的划分,主要建立在和期货交易有关的法律环境和制度规范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在不同业务模式分类的基础上,我们将探讨证券公司内部资源(人力、技术、管理、资本等)整合程度的不同。
和期货交易有关的法律环境,本质上就是证券、期货“分业经营”的体制框架。如1996年3月13日国务院批转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监管工作的请示》中规定:各类金融机构一律不得从事商品期货的自营和代理业务(从这个意义上说,期货经纪公司尚不属于金融机构)。1999年6月2日国务院发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22条和第30条的规定也相类似。这些都从法律上限定了证券期货分业经营的管理体制。
期货交易所方面和期货交易有关的制度规范主要是“期货会员制”的相关规定,如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的规定,“会员是指根据期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交易所审核批准,在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活动的企业法人”。会员按业务范围的不同有经纪会员和非经纪会员之分,经纪会员才有资格申请从事期货经纪业务,非经纪会员在期货交易所拥有自营席位,可以从事期货投资自营业务。
根据证券公司是否具备自营会员资格和期货经纪商资格,结合金融分业向金融混业的过渡程度,可以将证券公司参与金融期货的业务模式划分为直接模式、间接模式(又可以细分为Ⅰ和Ⅱ两种模式)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混合模式,见图1。

图1  证券公司参与金融期货的模式结构分类图

 

      无论证券公司以何种模式介入金融期货,一般都会涉及到业务内容的增加,同时也会涉及到业务结构和组织结构的重新调整。根据制度经济学的观点,证券公司组织结构与业务拓展之间的关系可以表述为一种制度变迁与分工深化及市场容量扩大的关系:①组织结构的形式,取决于业务规模的大小。②在一个容量狭小的证券市场中,采取扁平的、直线型的公司组织架构可能是成本最低的形式。③当市场规模的扩大达到一定规模以及创新业务品种不断推出时,专业化所带来的规模收益递增效应以及交易成本递减效应发生作用,传统组织结构的组织成本优势将因管理半径的加宽而丧失,采取新的组织架构方式将有助于降低组织成本和获得更高的收益水平。④适宜的证券公司组织架构安排,将促使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刺激更多的业务创新,因而对于提升证券市场的广度和深度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而最先采用新型组织形式的证券公司,尽管要承担一定的制度转型成本,但其获得的超额回报一般足以弥补转型造成的成本的增加。
本文首先对证券公司参与金融期货的每一种模式进行简要描述,然后采用框架结构图的形式,直观地体现出证券公司以该模式参与金融期货前后业务机构和组织结构的调整。最后,我们对证券公司参与金融期货所可能涉及的分级结算模式略作探讨。

二、直接模式

1?郾模式描述
确定部分资产质地较好且达到一定财务标准的证券公司成为期货交易所兼营会员(经纪会员和非经纪会员,即证券公司既可从事经纪业务,也可从事投资自营业务),同时以其全部资产承担结算清偿责任。
《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第二章会员资格明确规定:
第四条  交易所会员按业务范围分为经纪会员和非经纪会员。
第五条  申请成为交易所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
(二)承认并遵守交易所的章程和业务规则;
(三)申请经纪会员的,须拥有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申请非经纪会员的,须拥有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历史,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或被期货交易所除名的记录;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完善的期货业务管理制度;
(六)具有取得期货从业资格的人员,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设施;
(七)申请经纪会员的,须持有中国证监会核发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
(八)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照上述规定,期货交易所在注册资本方面对会员资格的要求并不高。基于当前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现状,无论是综合类证券公司还是经纪类证券公司,都能满足注册资本的要求。但由于证券和期货在从业人员、财务管理和结算制度的不同,当前证券公司需要在人员、财务、管理上作好准备,一旦政策放开,以顺利通过期货交易所的资格审查,早日拿到会员资格。
2?郾模式运作特征概括
直接模式为证券公司参与金融期货的最高级形式,该模式下证券经纪商与期货经纪商事实上已融为一体,在同一组织内部既代理客户的证券交易,又代理客户的期货交易,本质上为证期完全混业经营。对于客户来说,直接模式意味着:投资者只要拥有一个账户,就可以既炒证券,又炒期货。同时,直接模式下证券公司也是期货交易所的自营会员,因此可以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自营业务:积极的策略是在风险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建立投机头寸以博取差价收益为目的;保守的策略是和股票、债券的自营头寸相结合,采取类似于套期保值的做法规避风险,锁定收益。另外,如果政策允许,还可以适度地开展集合理财、代客理财或设立期货投资基金等资产管理业务。
我们知道,企业边界理论是指一个企业涵盖的经营业务在市场上与别的企业相区别的界限,包括纵向一体化边界和横向一体化边界。从上述描述可以看出,直接模式下,证券公司的企业边界特别是横向一体化边界显著扩大了。
3?郾模式涉及的内部资源整合:技术、组织与资本
(1)技术资源。
从期货经纪公司的营运情况来看,一般把实现前台功能——交易通道实现和市场信息传播这些环节的行情分析系统、柜台委托系统、电话委托系统、网上交易系统等外网设备称为外围技术系统。旨在谋求交易通道实现与市场信息传播的外围接入系统是证券经纪公司和期货经纪公司技术系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技术实现上来看,证券公司的绝大多数外围接入系统稍作升级甚或不作升级即能胜任期货公司的要求。
但我们认为,判断期证是否混业经营的标志应当是核心交易系统(通常把实现后台功能——审单、验资、报盘、成交回报以及对客户交易信息进行汇集、整理,对账务信息进行保存的这些环节的报盘机、交易服务器及信息管理系统等内网设备统称为核心交易系统)的融合而不是外围技术系统的共享。期货经纪公司核心技术系统的应用逻辑内容则相对单一,主要包括登记存管、委托买卖和信息推播。证券经纪公司核心技术系统的应用逻辑内容较为广泛,包括登记存管、委托买卖(委托受理、执行和撤消)、信息推播、代办股份转让、代理新股认购以及分红派息等。但从核心业务环节的逻辑内容来看,证券经纪公司与期货经纪公司的核心技术系统具有很大的相似性,略作调整就能完全胜任证券公司兼营期货经纪业务的需要。
(2)人员、管理与组织结构。
管理工作离不开人员,而人员一般又附属于某一职能部门,因此可以将人员、管理与组织结构一起进行讨论。一般而言,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作为制度安排的一种具体形式,会受到证券市场容量的制约,同时也会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发展和业务内容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调整。根据所开展的业务内容,一家典型的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框架图通常如图2所示。为简单起见,我们省略了董事会、监事会和各种专业委员会(如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时将行政部、财务部、稽核部、电脑部、党群部、规划部、人力资源部等非业务部门放在了一个文本框内。

图2  证券公司典型组织结构图

 

证券公司参与金融期货后业务内容和企业边界均发生了变化,组织结构形式也应相应调整,但调整应区分两个不同发展阶段进行:
A?郾在金融期货产生之初,证券公司的需求和该市场的容量过小,无需设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可将有关业务直接并入到证券公司的原有组织形式中去。组织结构的变化见图3灰色阴影框部分。

图3  证券公司参与金融期货第一阶段组织结构图

 

非业务职能部门:因为这部分属于内部服务性质,无论是总公司还是营业网点,都可以共享原有部门的人力、物力资源。当然可以根据需要增加一定岗位,比如专门维护期货行情系统的电脑人员,专门进行期货财务核算的财务岗位。
经纪业务部门:可以利用原有的证券营业网点开展期货经纪业务,除了原有交易系统需要一定投资进行改进以适应期货行情的传递和交易的需要外,对券商各营业部而言几乎几乎不需要增加任何成本。为区别起见,增加了金融期货经纪业务后,各网点名称相应由“××证券营业部”变更为“××证券期货营业部”,并统一归口公司总部经纪业务部门(一级部门)管理,可以考虑设立期货经纪业务若干岗位。至于营业网点业务岗位的变化,前台业务如期货交易开户及市场拓展业务的开展,只要略加培训,都可以利用现有人员完成,后台业务涉及交易、结算和资金划拨等核心业务,考虑到期货交易的特殊性——逐日盯市和无负债结算制度,可以适当增加相关岗位人员。另外,作为期货交易所的经纪会员,证券公司还必须在每个交易所派驻出市代表。
自营业务部门:通过证券公司在交易所的自营席位进行,同样,由于初期自营规模还比较有限,需要一定时期总结经验、摸索规律,只需根据需要在原投资自营部设立若干个期货自营岗即可。
研究业务部门:期货公司和证券公司在研究方面类同。期货研究涉及商品生产、库存、进出口、汇率变动等因素,其中有些就是证券研究的内容,有些则是证券研究各个层面的具体部分。因此,证券和期货研究基本上可以基础数据通用、方法类同、成果共享,完全能够借用证券公司的研究力量建设信息支持平台,打造期货研究品牌。在金融期货诞生之初,可考虑在原来的研发部门设置一定数量的期货研究岗位。
B?郾在金融期货的业务发展到一定规模后,证券公司在内部设立专门的衍生产品职能管理部门管理这项业务就有了必要。

图4  证券公司参与金融期货第二阶段组织结构图

 

和第一阶段相比,这一阶段根据业务发展的规模需要,设立了专门的金融期货业务管理部(总公司一级业务部门),下面又具体设置期货自营部、期货研究部、市场拓展部、交易结算部、风险管理部等二级业务部门。
(3)资本方面。
直接模式下,证券公司兼营期货经纪商,适度开展金融期货投资自营业务,一般并不需要新增注册资本。除了投资自营产生一定的资金需求,还需要为期货经纪业务提供一定的流动资金。总的来说,在金融期货诞生初期(上面所说的第一阶段),资金需求压力不大,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组织结构的相应扩大调整,证券公司的资金需求也会相应提高。

三、间接模式Ⅰ

1?郾模式描述
证券公司主要通过有经营资格的期货经纪公司参与金融期货业务,其中金融期货自营头寸部分通过有资质期货经纪公司参与,客户头寸部分则介绍给有资质的期货经纪公司,并收取佣金。
2?郾模式运作特征概括
与直接模式不同,在间接模式Ⅰ下,证券公司的金融期货自营业务不再以自营会员身份直接进行,而是通过某一有经营资格的期货经纪公司,以客户的身份间接进行;经纪业务方面,证券公司也不再同时扮演期货经纪商的角色,但可以充分利用众多证券营业网点的基础硬件设施和庞大的客户资源,结合期货经纪商的期货交易通道、风险控制经验和专业期货品牌,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在证券营业部内为客户提供期货网上交易服务,并根据一定的办法共享佣金收入。
不难理解,除了投资业务上的一层客户关系外,双方在经纪业务层次上事实上已经结成了某种程度上的战略联盟,属于某种业务合作伙伴关系。
从本质特征上讲,间接模式Ⅰ下证券公司对金融期货的参与总体仍隶属于分业经营的体制框架之下,尽管允许证券公司投资期货迈出了重要一步,但总体混业程度相当低,经纪业务更是限于证期业务合作的粗浅层次。                                           (上)

3?蹦J缴婕暗哪诓孔试凑?合:技术、组织与资本
(1)技术资源。
间接模式Ⅰ本质上是基于“证期分业”体制框架下的业务合作开展模式,证券公司没有从事任何期货核心业务,证券营业场所内的期货交易通道实际上是由合作的期货经纪商提供的,证券公司至多只是提供外围技术系统共享(从技术实现上来看,证券公司的绝大多数外围接入系统稍作升级甚或不作升级即能胜任期货公司外围技术系统的要求。肖成(2005)指出,外围技术系统已经成为许多金融企业乃至非金融企业的通用资源,从国际上看,这部分业务普遍采取集中并外包的策略。期货公司在外围技术系统上与证券公司合作,实际上与寻求电信公司以及各种IT服务公司的合作没有实质性区别,都是一种技术系统租用行为,并没有违背分业经营的政策规定。证券公司扮演的是一种设备运营商的角色,期货公司扮演的则是内容运营商的角色,其关系有如有线电视网络与有限电视台)。证券公司后台的核心交易系统仍然保持独立,客户资料和交易及财务信息完全分属于各自的主机系统。
证券公司应充分挖掘和发挥证券公司在场地资源和网络、电脑等技术硬件资源方面的规模经济性,为证券公司增加期货经纪收入的同时,减少期货公司的一次性投入,大幅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2)人员、管理与组织结构。
在间接模式Ⅰ下,证期之间采取战略联盟的方式进行合作,可分为售前、售中、售后三个业务合作环节。
售前业务环节有二:其一是指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的市场营销等职能活动。由于证券和期货具有共同的客户群、相同的营销模式,因此在客户开发上可以实行一套制度、一支队伍和两项职能,从而大大节省成本,提高效率。其二是指资金互通,即期货公司在财务上为期证合作设计出多种保证金划拨方式。目前,期货与证券结算资金彼此隔离,两栖客户转账很不方便,也容易贻误战机,一种可行的方法是期货公司以公司法人的名义在合作方证券公司营业部内开设独立的期证资金划转专用账户(期货保证金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客户期货保证金的划转。在该账户下,客户的期货保证金在证券营业部内通过内转方式实行划转,转账效率大大提高。
售中业务环节是指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等职能活动。售中交易代理环节的结盟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其一是现场服务通路实体联体营运,即证券营业部与期货营业部在结构布局上从单干走向合作——期货公司将营业部直接设在证券营业部旁边,两者的经营场地连在一起。其二,在无形的虚拟空间建立综合业务平台,即投资者可通过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的网上自助委托、电话委托等多种外围接入系统了解行情并下单交易证券和期货。其三,虚实结合——期货营业部的部分功能单位与总部分体运作,如在证券营业部机构内设立咨询室或工作室,同时,证券营业部的无盘工作站既可以做股票又可以通过无盘上网来实现期货交易。在此方式下,合作双方须就客户界定、利益分配、双方义务与责任及权利等事项进行详细约定,并对合作流程进行确定,从而实现共同发展,利益共享。
售后业务环节是指研究分析、投资策略等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的信息咨询职能活动。
总的来讲,间接模式Ⅰ对证券公司的业务结构和组织结构影响不大,证券公司只需要根据自营规模的需要,在原投资自营部的基础上设置金融期货自营岗(或二级分部),并在经纪业务系统专设“证期合作业务部”(二级分部),专门负责和期货经纪公司的经纪业务合作即可,见图5。

图5  间接模式Ⅰ证券公司与期货经纪公司业务关系与组织结构图


(3)资本。
和直接模式相比,对资本的要求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其一,金融期货投资自营的需要;其二,改进现有外围技术系统进行期货行情传递的需要。

四、间接模式Ⅱ

1?蹦J矫枋?
证券公司通过直接设立或收购期货经纪公司,通过其参与金融期货交易。
2?蹦J皆俗魈卣鞲爬?
间接模式Ⅱ下,证券公司通过新设期货经纪公司的办法,或并购现有期货经纪公司的手段,以股权资本参与(最好是控股)的方式获得开展金融期货业务的平台,以此为基础开展相关业务。虽然和间接模式Ⅰ类似,都属于间接参与金融期货,但两者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即在间接模式Ⅱ下,证券公司和期货经纪公司是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属于金融集团的范畴,利益关联较间接模式Ⅰ下双方的战略联盟关系更趋紧密,因而在共享有关资源上的合作也就会更全面、更充分、更彻底。
3?蹦J缴婕暗哪诓孔试凑?合:技术、组织与资本
(1)技术资源。
同间接模式Ⅰ类似,证券公司同样应充分挖掘和发挥证券公司在场地资源和网络、电脑等技术硬件资源方面的规模经济性,达到低成本外围技术共享的目的。由于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是母子公司关系,则原证券经纪业务部门和期货经纪公司就同属一个金融集团,利益的紧密关联较战略联盟关系更趋紧密,因而可以更为全面充分地共享有关资源。
(2)人员、管理与组织结构。
和间接模式Ⅰ基本类似,图示如下:

图6  间接模式Ⅱ证券公司与期货经纪公司业务关系与组织结构图

(3)资本。
对资本的要求介于间接模式Ⅰ和直接模式之间,资金需求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
其一,设立或收购期货经纪公司的需要。期货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在3000万元以上(2004年7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设立、解散、合并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申请设立期货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拟出资人应当具有中国公司法人资格,且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其向期货经纪公司出资;没有未决诉讼,或者未决诉讼标的金额低于其净资产的30%;最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逃废债务的行为和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拟出资持有公司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还应当符合注册资本、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及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并且最近两年连续盈利等条件)。再考虑办公场所、人员工资、流动资金等营业周转费用,设立一家期货经纪公司的资金需求还是相当高的。另外,证券公司设立期货经纪公司,会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格审查,申请程序也十分繁琐(设立期货公司的程序也异常严谨。首先要向中国证监会派驻的监管局提出申请;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初步审查,然后由中国证监会进行复审,若拟持有公司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拟出资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者上市公司等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司,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意见)。相比之下,直接收购一家期货经纪公司可能更划算一些,因为新设公司不仅前期投入耗时费钱而且不确定性也很大。而收购现成的期货公司,毕竟已经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积累了人才、管理、制度优势,只需要少量的整合成本就可以运转。
其二,金融期货投资自营的需要。
其三,改进现有外围技术系统进行期货行情传递的需要。

五、混合模式

1?蹦J矫枋?
证券公司成为交易所自营会员,自有资金部分可通过自营席位参与交易,并以公司全部资产承担结算清偿;对于客户头寸部分则介绍给有资格的期货经纪公司,并收取佣金。
2?蹦J皆俗魈卣鞲爬?
混合模式下,证券公司的金融期货自营业务以自营会员身份直接进行,经纪业务层面与间接模式Ⅰ类似,证券公司和期货经纪商是一种战略联盟的合作伙伴关系。同样,混合模式总体也隶属于分业经营的框架之内,尽管允许证券公司以自营会员的身份投资金融期货打破了混业限制,但总体混业程度仍不高,经纪业务亦然没有走出证期业务合作的粗浅层次。
3?蹦J缴婕暗哪诓孔试凑?合:技术、组织与资本
和间接模式Ⅰ十分类似,这里只列出业务结构与组织结构框架图,见图7。

图7  混合模式下证券公司与期货经纪公司业务关系与组织结构图

六、证券公司参与金融期货的结算模式——期货市场二级结算体系探讨

期货结算体系是期货市场创新和安全发展的基础,交易体系或交易所是市场参与者借以寻找交易对手、发现交易价格、通过达成交易实现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而结算体系的功能则在于安全有效地实现交易目的。结算体系的功能是否健全,对交易体系能否安全、持续运转至关重要,它既是期货市场稳定发展的首要条件,也是期货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志。根据我国期货市场的实际情况和长远规划,遵循市场发展自身的发展规律和客观要求,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完善我国期货市场的结算体系,有利于提高我国期货市场的运行效率,促进期货市场长远发展。
1?蓖菩卸?级结算制度的意义
在我国目前的商品期货市场上,所有三家期货交易所的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均为结算会员,各个期货经纪公司均与期货交易所结算部门直接进行结算。但从国际惯例看,期货交易所会员一般分为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只有结算会员可以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直接结算,其它非结算会员则通过一家大型结算会员公司向交易所结算,同时各结算会员相互担保,这样就层层分散了结算风险。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等国际知名交易所均是采取这种二级结算形式。这种结算方式不仅可以转移期货交易所风险,而且也增加了结算类期货经纪公司会员的盈利能力,减轻了非结算类期货经纪公司会员负担,有利于促进期货经纪行业的优胜劣汰,进而促进期货行业的发展。考虑到股指期货的交易规模可能十分巨大,市场面临的结算风险可能远超商品期货阶段,为使期货市场适应股指期货的风险,很有必要作为配套政策措施,在证券公司参与金融期货的过程中引入分级结算制度。
(1)降低期货交易所的风险。
对期货交易所而言,结算类期货经纪公司承担了部分期货市场的结算风险,直接降低了期货交易所面临的结算风险,降低了期货交易所的压力,有利于期货交易所集中力量开发新的期货品种,促进整个期货市场的发展。
(2)提高结算类期货经纪公司的竞争力。
结算类期货经纪公司在代理非结算会员的结算业务中,由于承担了较大的结算风险,公司的风险控制责任也随之增加。结算类会员必然会加强对其代理的非结算类会员的风险控制,对二级代理期货经纪商的资金管理和业务运作通过进行一定程度的控制以降低公司风险,结算类会员的风险控制能力将会逐渐提高,进而逐渐降低整个期货市场面临的风险,促进期货市场的良性发展。
结算类期货经纪公司通过代理结算将会获得一定的结算收入,这将会成为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善我国目前期货经纪公司普遍比较弱小的现状,迅速增强结算类期货经纪公司的实力。同时,由于结算类会员数量有限,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公司的市场知名度将会越来越高,逐步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
结算类期货经纪公司将会在以后的期货业务发展中处于主导地位,很有可能成为综合性的期货公司。结算类期货经纪公司除了具有结算功能、代理非结算会员的结算而提高业务收入以外,还可以从事其他期货业务,比如,期货基金、代理外盘甚至自营。所以,在今后期货市场新业务的拓展上,监管部门很可能优先考虑这些结算会员。这项突破也就是分级分类经营的根本目的,即解决期货公司经营同质化、手续费恶性竞争、期货市场无法取得较大较快的发展的问题。
(3)非结算类期货经纪公司术业有专攻。
非结算期货经纪公司可以专心从事客户开发工作,从而摆脱目前我国所有的期货经纪公司均“小而全、业不精”的尴尬局面,非结算类期货经纪公司可以将成本较高的结算业务交给结算类期货经纪公司来做,降低自身的风险控制责任。这样,市场得以细分,可以大大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鉴于我国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的推出已经提到日程上来,那么金融市场的重要主体之一证券公司如何参与到股指期货的交易中来成为一个监管部门必须要考虑解决的问题。如果期货市场尽快地建立二级结算制度,那么大多数的证券公司也可以通过结算类期货经纪公司参与到股指期货的交易中来,避免由于期货市场和证券市场的风险控制制度具有重大差异而导致证券公司控制风险不力,导致可能相当大的市场风险。通过二级结算制度,证券公司既可以利用其所拥有的庞大的客户资源集中于市场开发工作,又可以利用结算类期货经纪公司相对比较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来管理市场风险,这对于金融衍生品的市场发展将是非常有利的。
2?盠ME的二级结算制度
伦敦金属交易所、国际石油交易所、伦敦国际金融和期货交易所的结算会员均为伦敦结算所会员,每个结算会员必须拥有1??5亿美元的银行担保,同时必须缴纳同等金额的违约金。通过此种保证金制度,结算所自然而然成为每一个结算会员每一笔的买方或卖方,从而保证每一份合同的履约。非会员之间的合约不受结算所结算影响,它们为行为主体之间的合约,风险由合约方承担。由于伦敦结算所承担会员的风险,所以当结算所接受结算会员的交易时,要求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当结算所根据市场情况要求会员追加保证金时,结算所查核会员的所有潜赢和潜亏的头寸,然后根据会员的净潜亏额要求缴纳保证金。
结算会员包括圈内会员(ring member)和准经纪清算会员(Associate Broker Clearing)。伦敦金属交易所圈内会员必须是伦敦结算所的会员,同时也是英国金融监管局(FSA)的会员,获得英国2000金融服务与市场准则法授权。可以进入圈内进行公开叫价交易,可以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Interoffice trade,可以签发客户合约,即成为客户的“对赌家”或“庄家”。圈内会员包括:AMT(英资),Barclays(英资),Carr Future(美资),Credit LyonnaisRouse(法资), Man Financial(英资),Metdist Trading(印度,LME前主席Bagri控股),Natexis Metals(法资),Refco Overseas(美资),Semrera Metals(美资),Societe Generale(法资),Sucden Ltd(英资),Triland Metals LTD(日资)。所谓准经纪结算会员Associate Broker Clearing:伦敦结算所会员。第二种会员性质基本与第一种会员一致,除不能在圈内交易外,享有与第一种会员全部权利和义务。其会员有:AIG、Cargill、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汇丰银行、高盛(Goldman Sachs)等国际大型投资银行或投资公司。结算会员大部分是由源于金属或金融机构的大公司所拥有,这也表明结算会员在期货市场中的举足轻重的地位和重要的作用。
结算会员之外的期货交易所会员均为非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的LME合约的清算必须通过结算会员来进行。
3?蔽夜?实行二级结算制度的构想
(1)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
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在积极推进对期货经纪公司进行分类管理,借助于二级结算制度,可以实现这一目的。目前期货市场上的180家期货公司可以根据净资本指标划分为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通过设定合适的评选标准,定期进行评选,保持30——50家期货经纪公司作为期货交易所的结算会员,承担部分结算风险。非结算会员必须通过结算会员才能进行结算,其所收取的客户保证金也必须集中存放在结算会员的账户中,这就能够从源头上断绝非结算会员挪用客户保证金、发生资金风险的可能性。通过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的区别,自然而然地实现了对期货经纪公司的分类管理。
(2)结算会员资格管理。
将目前期货市场上的期货经纪公司以净资本为主要参考依据、结合其他指标进项综合考核,评选标准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市场选择标准,即公司业务规模、信誉、市场排名等;二是政策标准,包括资本充足率、内部管理和有无违规记录等,其中要把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来实现对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的划分。                          (下)
注:本文为上海期货交易所第二期合作课题《证券公司参与金融期货模式研究》的部分成果。



Link URL:http://futuresky.bokee.com/5438772.html

TAG: 股指期货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显示全部

:loveliness: :handshake :victory: :funk: :time: :kiss: :call: :hug: :lol :'( :Q :L ;P :$ :P :o :@ :D :( :)

日历

« 2008-10-27  
   1234
567891011
12131415161718
19202122232425
262728293031 

我的存档

数据统计

  • 访问量: 2481
  • 日志数: 43
  • 建立时间: 2006-07-04
  • 更新时间: 2006-07-06

RSS订阅

Open Toolbar